有法律等於沒法律

設定很多法律,如果不遵守,就等於沒有法律。

有規定不遵守,就和沒有一樣。

颱風來臨時,本來就不該站在大浪旁觀看,被捲走是活該,海巡署不用救。

明明寫著水深危險,卻喜歡去戲水,這樣的溺水不需要救,這也是自作自受。

很多資源應該用在正確的地方,而不是用在白痴的身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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